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废旧空调处置的公告
我院现需报废一批旧空调,按照《市本级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渝教财发〔2021〕41号)进行公开处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7月25日 18:00 止(工作日 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5-07-28 14:00:00
评估价:无
保证金:无
拍卖类型:空调设备
所在地区:重庆市渝中区
公司名称: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汪莉
联系方式:15825953746
现对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部分报废物资设备通过招标的方式予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的存放于市教科院负2楼车库报废空调设备一批,具体数量以回收清单为准,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物资回收费、运输费(含装卸费)、拆卸费、垃圾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直至物资清运的所有费用。因竞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重要提示:
1.所有物资均以现状移交,部分设备需自行拆除,拆除时不得破坏房屋原有装修;
2.大部分物资均存在库房,清理报废物资时需同步清运该库房内所有废旧家具;
3.所有物资设备清运完毕后须将库房卫生清扫干净。
4.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进行核查。若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得以联合体或关联企业参与投标;
2.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近3年信用记录);
3.营业执照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生产性金属回收等能承担本项目包含的废旧物资回收的资质;(提供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的废旧回收资质(商务部颁发的废旧回收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公安机关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承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所应有的经济实力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力资源、安全措施等,具备废旧物资处理场所或合法处理途径,不得造成废旧物资的二次污染;回收废旧物资后,如对所回收物资进行整体变卖或使用因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要求
1.标的按照“先交款后回收”的原则,以投标确定的总价为准,中标结果公示后3日内,中标人须交纳全额中标价款。
2.本次招标仅安排一次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7月25日10时。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市教科院)。联系人:汪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15825953746,15117230212。
注:参加踏勘的意向投标人每家人数不得超过1人,有踏勘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在2025年7月24日15:00前将踏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至邮箱260358536@qq.com。未按要求提供信息或未按时到场的,视为不参与现场踏勘。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时间安排进行标的回收,务必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清运完毕。
四、投标书投递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按要求投递齐全的投标材料即视为报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每页均盖鲜章)一份、副本一份,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如出现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材料封装
投标人将签署盖章的投标材料(含正本、副本)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在密封信封封面上注明投标人的全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将投标材料提交至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大楼219室,届时会有专人负责接收,过时不候,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投递投标材料无效。未密封或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开标评标
1.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竞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成交原则。按总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最终中标价格及中标人(若总报价相同,则按照柜式空调、挂式空调报价高者的顺序优先)。
3.公告。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如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须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中标人自愿成交。
六、货物移交
货物移交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及中标人的现场负责人共同核实数量并签字确认报废物资移交清单,在中标人交清全部报废物资回收款后,报废物资方可出院。中标人现场负责人如果非单位法人,需提供单位授权书,回收标的物时需向招标人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自拟,含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2.投标承诺函(投标人提供);
3.投标报价单(本项公告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www.emtpowder.com/网站上发布);
4.近3年的信用记录(自然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单位投标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按“多证合一”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8.废旧回收资质复印件。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开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等)
附件:投标报价单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